其中金鸡路北侧住宅补征地,拟征0.052公顷。征地范围:东至居民点、西至居民点、南至居民点、北至居民点。
另一个则是浮蔡商住补征地,拟征0.0671公顷。征地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园地。
本公告之日起,由曹溪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曹溪街道办事处、曹溪村、下寮村、及浮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曹溪街道办事处代表区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