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昨日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二次土拍公告。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七楼竞价室,拍卖出让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说明:1、容积率按闽建规[2008]14号通知的规定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3、出让面积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8日工作日期间可到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索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8日工作日期间,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及起始价
1、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6月28日)16:30之前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它相关事宜
1、出让地块相关说明:
⑴2018拍-7地块:
该地块属于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的商服用地。规划条件中,附图示标号a1、a2、a3、a11、a12、a16、a17、a18、a19、a20、a21、a22、a23、a25、a27、a28建筑为保留已建建筑,建筑面积共8634平方米,可带上述建筑一并出让,出让后可进行改造使用。根据泉州市建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保留的16栋已建建筑中a2和a20两栋建筑主体结构安生性等级为d级,其余14栋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为c级。竞得人对保留的已建建筑物进行改建改造的,应采取适当技术措施进行处理,解除危险房屋状态后,申请权威机构检测达到建筑质量安全要求、满足建筑设计规范、并经过有权部门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⑵2018拍-8地块
①该地块保留安置房622套不出让,建筑面积70286平方米;保留安置房配套车位622个不出让,建筑面积20056.44平方米。保留622套安置房建筑面积70286平方米及622个配套车位建筑面积20056.44平方米提供给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拆迁安置房源,保留的安置房及配套车位明细详见竞买须知。保留的安置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与商品房共同共有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竞买土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安置房与商品房共享地块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用房面积按规定的比例移交,剩余建筑面积归竞得人所有。保留的安置房在不动产登记时房屋性质登记为安置房,安置房上市交易时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配合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做好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②该地块待通过住建部门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后交地和移交地上、地下建筑物,规划、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环保、夜景办等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直接给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件的业主名称变更手续;住建部门给予直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③该地块原已办理的所有材料和图件,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供至少五套以上给竞得者。
⑶2018拍-9地块:
①该地块保留安置房959套不出让,建筑面积101595.07平方米;保留安置房配套车位763个不出让,摩托车位105个不出让,建筑面积合计32857.69平方米;保留959套安置房建筑面积101595.07平方米及763个配套车位建筑面积31082.61平方米和105个摩托车位建筑面积1775.08平方米提供给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拆迁安置房源,保留的安置房及配套车位明细详见竞买须知。保留的安置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与商品房共同共有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竞买土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安置房与商品房共享地块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保留的安置房在不动产登记时房屋性质登记为安置房,安置房上市交易时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配合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做好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②该地块公开出让后,规划、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环保、夜景办等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直接给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件的业主名称变更手续;住建部门给予直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③该地块配建的幼儿园由竞得者自持并用于兴办普惠性幼儿园。
④该地块原已办理的所有材料和图件,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供至少五套以上给竞得者。
⑤该地块已建成社区服务用房3214.72平方米,其中993.08平方米社区用房产权和不少于8个配套停车位无偿移交新罗区民政部门,由新罗区民政部门统筹使用。剩余2221.64平方米社区用房无偿移交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预留用房。
⑷出让地块对口划片学校
①2018拍-8地块: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
②2018拍-9地块:小学就读莲东小学东山分校、中学就读龙钢学校
③2018拍-10、11地块:龙岩开发区实验学校。
2、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2018拍-8地块和2018拍-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履约保证金),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其余3幅地块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履约保证金),余款在2个月内付清。2018拍-8地块交地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其余4幅地块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最迟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交地。上述地块若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相应顺延。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3、竞买未成交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4、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5、以上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6、以上出让地块除2018拍-11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负责以外,其余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7、以上出让地块除2018拍-8地块和2018拍-9地块不再开发建设外,其余地块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8、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9、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龙岩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龙岩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0、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账号:171030100100305899
(2)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号:35050169249009111666
(3)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莲花支行
账号:432575057845
(4)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号:80110121050000044
11、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咨询。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
咨询电话:0597--2212028
联 系人:陈先生、林先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