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龙岩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始手工提取冲还贷业务》的通知,瞬间成为引发市民热议的话题,特别是对于有打算用公积金安家置业想法的购房者而言,更是其关注的焦点。就在该则信息疯转朋友圈期间,不少网友们对于该政策的疑问点进行各种猜测与讨论,对此,龙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又发文对关于手工提取冲还贷业务的政策进行了解读。详细信息如下:
1、每次办理手工提取冲还贷业务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还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办理。
2、若缴存职工的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不得办理手工提取冲还贷业务。
3、按年冲还贷款本金业务保持不变,每次办理时间需与上次办理间隔至少12个月。
4、每个缴存职工只能选择冲本金或提取冲还贷其中一种模式。
5、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而未转入个人还款账户的,可于2018年4月1日起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账户余额转入个人还款账户(提取总额不受月份限制,但不超过最近十二个月的正常月还款本息之和)。
已办理冲本金的金额不得重新申请提取,只能申请提取现有账户余额。
6、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套商业组合贷款,只能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本息,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组合贷款。
7、职工在我市办理过两次(含)以上公积金贷款(抵押类)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例1:(冲还贷满或超过12个月的情况)职工a于2016年1月已办理过公积金冲还贷业务,2018年3月31日前未办理冲还公积金贷款本金业务的,可于2018年4月1日起申请将上次办理后的正常月还款额转入个人还款账户。同一笔贷款所有借款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该贷款最近12个月的正常月还款本息之和。
例2:(冲还贷满6个月但未满12个月的情况)职工b于2017年8月已办理过公积金还贷业务,可于2018年4月1日起申请将上次办理后的正常月还款额转入个人还款账户。
例3:(新发放或从未办理过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职工c于2017年12月发放公积金贷款,1月开始还款,可于2018年7月申请办理手工提取冲还贷业务,提取金额不超过其正常月还款本息之和,且同一笔贷款所有借款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该贷款最近12个月的正常月还款本息之和。若2018年7月前省住建厅“按月冲还贷”业务系统已上线,则按照逐月冲还贷业务规定办理。
例4:职工d于2017年8月已办理过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本息业务,在还款满12期后可再次申请提取近12个月还款本息至贷款还款账户,所有产权共有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最近十二个月还款本息。
对于上诉问题,如若还是存有疑问,可拨打龙岩市公积金的咨询电话:0597-12329,或者前往其办公所在地询问有关业务问题(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9层 )。